对方医疗费用14000左右,后不配合调节结案,购买了平安保险的交强险,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8-12-14 22:16:39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医疗费用14000左右,已出院,带走了出入院证明及诊断书,后不配合调节结案,目前手机号已被拉黑。医院方面,对方的住院相关资料,除发票和用药清单外,其他的医生说只能对方持身份证才可复印。保险公司方面,购买了平安保险的交强险,三责险(不计免赔),申请医疗费预赔,保险公司需要医院的材料;另外,称医疗费用预赔只能赔付70%,结案后赔付5%,也就是说自己需要承担25%。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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