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8-11-14 14:40:0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7年3月,与河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怀来县的一处期房(该房屋于2016年11月取得了预售许可证)。
本人分别于2017年3月及2017年6月,分期支付了房屋全款(共计156万元);另,开发商要求购房人必须缴纳10万元会费才能购买该房屋,因此本人于2017年3月向开发商关联公司缴纳了10万元会员费。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我所购买的房屋位于该楼的3层02号房间(合同同时约定了,该建筑层数为地上10层,地下0层)。由于怀来县于2017年初开始实行限购,因此该房屋一直未办理网签手续%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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