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完全按照民事裁决书吗
更新时间:2019-05-26 02:11:18
问题描述:
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屋合同判决书已经生效,判令,1拆迁户过户给黄牛刘忠,并交付房屋2刘忠过户给我并交付房屋3我一次性给付余款69万,超出面积按照合同约定结算。4办理过户产生税费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由刘忠承担诉讼费用。但是执行法官只帮我开了张执行通知书,都是我自己跑的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垫付了所有税款,今天他电话给我说,让我再起诉对方要回垫付的税款,还有面积查出结算,这样执行对吗?裁决书上写的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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