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审理原告樊*与被告何*离婚纠纷一案中,向我所描述的情况会影响我第二次起诉他吗?如果我二次起诉说分居我怎么证明分居的事实{需要单位出示什么证明么或是别的什么?
更新时间:2010-06-19 00:07:28
问题描述:
本院在审理原告樊*与被告何*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樊*与2009年3月9日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向我所描述的情况会影响我第二次起诉他吗?(我看了相关的资料起诉两次一般会判离婚。)就是说我09年的起诉有效吗?
还有就是分居的问题:我们判完以后就一直分居在两地。如果我二次起诉说分居我怎么证明分居的事实{需要单位出示什么证明么或是别的什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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