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3日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10月29日晚上项目组组长给我发微信让我第二天交接一下
更新时间:2019-02-20 14:34:11
问题描述:
2018年8月23日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10月29日晚上项目组组长给我发微信让我第二天交接一下手上的工作,然后就不用继续上班了,理由是我上班时间偷懒。没有提前通知,突如其来的辞退,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而且公司也没有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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