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定劳动者没有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已经过镇级劳动保障事务所书面申请以(劳动合同法)
更新时间:2019-01-12 20:06:02
问题描述:
用人单位自用工起至到五个月都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仲裁裁定劳动者没有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已经过镇级劳动保障事务所书面申请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提岀解除劳动合同了。现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不用倍偿经济补偿金。请支教怎样驳回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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