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我就必须要接受吗
更新时间:2018-09-15 15:10:35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工作了13个月,这个月是第14个月,公司以项目经营不善,关闭项目为借口,对我进行辞退(我的工作没有任何错误),今天(9月14日)在与我谈的时候就赔偿(人事说的是补偿)问题并没有谈妥,但她有说到今天会给我一个辞退通知,如果我不接收的话就以EMS快件的形式给我快递。意思是从今天起下个月的这个时候我就得走,赔偿问题额外签赔偿协议。我现在有5天年假没有休,还有5天的加班没有休。我的绩效考核方式是月度绩效(8月未发)+年底考核
我的主张是赔偿两个月,补发8月月度绩效,年底绩效折算到月,补发我9个月绩效,10月份按出勤天数发底薪+绩效。5天年假+5天休息往后延,这样我10月25号左右办理离职。还有公司需要给我缴纳10月份社保
请问我的诉求能得到保障吗?她说的辞退通知我没有签字的话有效吗?公司说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时间我就得走,我必须接受吗?如果按照他通知的这个时间算的话我10月份社保就没有着落。(公司就是为了不给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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