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工资为4500,2.合同有效期两年,一直回复等结算完成。这样做对吗?
更新时间:2018-04-26 13:36:57
问题描述:
1.自2017年112月1号-2018年3月17号的工资未发。合同签订工资为4500,但看到会计做的工资表是2800,过年之前其他同事都发了17年12月份工资,就没发我的,公司理由是:结算未完成。但这个不是我个人能解决的事情,也有人证明。2.合同有效期两年,自己记错了,记成了一年,到期之后提交了辞职报告,领导签字同意了,让待到月底,商量之后待了一周就离职了(回家找合同才发现是两年)。3.之中要求公司结清工资,一直回复等结算完成。想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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