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纠纷
更新时间:2018-01-18 15:13:19
问题描述:
为了不占用各位律师时间,我先声明一下,所在地是四川省雅安市市区。可以接受的律师朋友可以继续看下去!当然如果你在成都,能接手的话,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可按常规支付。
17年8月于甲方手中转租一门面,转让费8万元。
签合同之前要求甲方打电话给房东,三方一起签合同,甲方说电话打不通,随即要求带我方去面见房东,三方签合同,甲方表示不知道房东在哪。
甲方表示每年只有收租金的时候才能见到房东,并且说租金不会涨,且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接手以后,经过一段时间了解,才发现房东本人就在隔壁开店!!!甲方当时故意隐瞒,阻碍了我方与房东见面沟通。随即我方找到房东沟通,房东表示与甲方的合约到期后(2018年4月)需要涨租50%! 我方无法接受!
2018年1月16日, 房东在门面张贴了出租信息。
当地律师说合同对我方不利,但是合同是在对方隐瞒事实的情况下才签订。
我方目前的诉求是撤销合同,要求甲方归还转让费,房租按我方所占用时间扣除,其余需要归还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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