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在试用期内与卫生局签订五年的劳务合同,现在想辞职了,请问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18-01-06 17:02:51
问题描述:
(合同纠纷)
本人2017年3月正式护理专业毕业,4月份开始考编制,通过长达半年编制护士的各项考试,最终成功进入乡镇卫生院,在试用期内与卫生局签订五年的劳务合同,目前卫生院有两个医生,我一个护士,加院长共4个人,我每天加班到晚上11点左右,有时到凌晨12~1点,事情非常多,从入职到现在共做了5个月,当初说好月休 6天,实际每个月只能休两三天,剩下3天休也没有任何补贴,每天工作15个小时左右,非常非常的忙,不堪重负,现在想辞职了,请问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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