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金合同约定时间问题
更新时间:2017-12-14 10:07:5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之前与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代理出租合同,合同上约定了该房产中介应该在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我方房屋租金,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现在这次支付时间是12月5日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租金,中介公司上次交纳的租金为2017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同时合同还规定如为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房屋租金超过3天,我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该房屋代理出租合同,请问我可以单方面与中介公司解除该合同么,如果可以,收房日期是12月20日还是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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