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因为误信他的朋友,从2017年起(不知道是从几月份开始),以他自己的身份从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
更新时间:2017-11-16 10:27:28
问题描述:
我弟弟因为误信他的朋友,从2017年起(不知道是从几月份开始),以他自己的身份从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网上借款。而他的朋友只在第一次从我弟弟那里拿走以上借款时写过借条给我弟弟后,以后的多次借款均未写借条给我弟弟。前后借款的金额合计约30万左右。第一次的借条书写时间是2017年6月12日,借条上的内容是:“今借到XXX(¥50000.00)伍万元正。于2017年8月12日还清。”借条落款写的是借款人XXX和当时写这张借条的日期,这张借条均是我弟弟的朋友亲手书写。我弟弟多次借款给他的朋友后,大概从2017年10月起,他的朋友因为还不了钱给我弟弟,所以就躲了起来(他朋友的手机关机、也不回家和公司),直到现在,我弟弟仍然无法找到他的朋友。目前我弟弟已找到了他这个朋友的身份证号和家庭地址,我弟弟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供民事诉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而且由于他的朋友逾期不还钱给我弟弟,也导致了我弟弟无力偿还给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可以以现在的情况向小额贷款公司做申请延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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