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视权问题,我申请执行,这与判决的探视时间只有24小又有冲突
更新时间:2017-10-11 10:07:47
问题描述:
关于探视权问题,判决为每月第二个周末到对方住处接小孩回来住,次日送回对方住处。现在对方将小孩送到外省抚养,我申请执行,法院要求我到对方说的省份去接小孩,这与判决的探视时间只有24小又有冲突,增加探视成本,法院这样执行对于我来说,判决书就是一纸空文了,执行了几次,法院都这样裁定,对方要是经常更换住所,我都跟着对方满地球跑,我该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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