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请问这样符合劳动合同法吗?我要求劳动仲裁的话应该怎样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7-10-09 16:23:3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今年7月19日加入A公司,公司与我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约定转正工资3850,试用期工资2800,公司在9月29日告知我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说让我十月不用来上班了,请问这样符合劳动合同法吗?我要求劳动仲裁的话应该怎样处理呢?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