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也没有设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我们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护我们的权益?(咨询过劳动仲裁部门
更新时间:2017-09-28 12:28:15
问题描述:
肖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台企工作,福州和厦门均有分公司,我属于福州分公司。今年8月底厦门经理在会议上传某某公司由于账面亏损即将并入厦门公司。并在9月25日与全体员工再次确认了此事并提出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每个员工才能获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协议不能给员工也不能拍照,且拒绝协商。以上所有会议公司法人或总经理均未出席,也没有书面函,而是由厦门公司经理代为传达。公司内部也没有设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导致我们无法调解。我们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护我们的权益?(咨询过劳动仲裁部门,要受理需要公司的书面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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