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押金单上注明住满3个月就可以退还押金,并没有退还押金给我们,可他并没有和我们签合同
更新时间:2017-09-21 22:18:10
问题描述: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是16年3月份开始在天河区租房,当时原二手房东和我们并没有签住房合同,只在押金单上注明住满3个月就可以退还押金,直到17年8月处,我们和原二手房东提出8月底会退房,后告诉我们8月份会换另外一个新的管理员,即是新的二手房东。8月初在老二手房东带着新的二手房东来收房租的时候我们同时也表明了月底会退房的信息,直到月底30号我们退房打电话给新二手房东,他说当时不在广州,让我们把钥匙放到房子柜子里,他回来后把押金退给我们,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退还押金给我们,他的算法是我们没有提前15天和他说退房,第二,我们的卫生打扫不干净,以上两点他就扣除完我们的560押金,额外我们还需要补他20块,他认定两点,我们退押金要提供合同,可他并没有和我们签合同,第二,我们没有提前说退房。他现在就打算赖皮扣我们的押金不还,和我们同栋楼的租客也是类似的情况。能帮我们分析一下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吗?惩治一下这种恶心的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