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劳动合同未签订,现在辞职可否申请赔偿?
更新时间:2017-09-19 10:00:52
问题描述:
我是2017年2月20日应聘到重庆涪陵区某律所做内勤,当时事务所安排的工作是破产企业的监管,前4个月每个月的工资是第二个月的月初或者月中旬发放,但是8月份中旬该发7月份的工资的时候,律师事务所说破产企业没有把管理费打给他们,所以我的工资暂时发不了,后来到9月12日我给律师事务说我辞职让他们把7月、8月的工资发给我,但是他们说是那我所监管的破产企业给我发工资,他们给我催破产企业那边尽快结给我,后来我又问了几次,他们都说他们在给我催,直到现在我7月份、8月份的工资都没有结,我当时应聘去上班时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都不知道到底应该是谁发给我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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