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保一份用农村宅基地抵押的民间借贷合同。我就在签字成了负连带责任的担保人。连最低生活费也不给
更新时间:2017-10-25 13:07:05
问题描述:
我担保一份用农村宅基地抵押的民间借贷合同。当时借货人与借款人双方说10万。我就在签字成了负连带责任的担保人。现在诉讼到法院一年多。债务人同意以抵押物抵债还款,法官让担保找当地买主,一年来担保人曾多次带上买主去法院,但法官以各种原因,一直在托,而在半个月前,法官又让担保找买主去法院,并有法官写了一份买房协议书,债权人,担保人,买主,三方都签字了。但法官不让买主交买房款。同时把一个和法院配合的担保人工资冻结了两个月。连最低生活费也不给,而债务人,和另外一个担保人:这两个人的工资不冻结。这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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