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和临居的女儿一个学校,每月给临居300元,上下学坐临居

更新时间:2017-08-23 11:42:45
问题描述:
我女儿和临居的女儿一个学校,每月给临居300元,上下学坐临居的私家车,没签和同,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临居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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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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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乘客既可以侵权为由起诉,也可以违约为由起诉,二者可以任选其一。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以侵权为由起诉,则赔偿主体为侵权人,即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一方,正是因为其侵权行为,才导致了乘客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本案即属此种情形,私家车驾驶人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以违约为由起诉,则赔偿主体为承运人。承运人与乘客之间有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负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但由于事故的发生,承运人没有履行该义务,构成了违约行为,乘客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除了赔偿主体不同外,诉讼时效的要求也不同,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而违约的诉讼时效则为两年。另外,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也不尽相同,违约责任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侵权责任是有可能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2017.08.23 11: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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