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平均月收入2000,这误工费是否考虑,陪偿金额为多少,未住院前门诊票据算吗?协商不同意
更新时间:2017-08-18 07:56:10
问题描述:
双方打架均住院未购成轻伤,我方要医药费4000。对方医药费8000 双方打架均住院未购成轻伤,我方要医药费4000。对方医药费8000。我方个体经营理发店,停业一个月,过去三年平均月收入2000,这误工费是否考虑,考虑的话按多少算,陪偿金额为多少,是8000-4000-2000=2000吗,未住院前门诊票据算吗?协商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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