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铁通公司交涉,就后续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我方开出营养费,误工费,电动车修理费,护理费,美容费,精神损失费一万元.对方不能接受.姐月收入3000元以上,问:通过法律途径大概能判令对方支付多少赔偿费用
更新时间:2006-04-24 17:17:12
问题描述:
凌晨两点,姐骑电动自行车前行,遇铁通公司晚施工,梯子外伸,无警示牌,不幸以头碰梯,后脑着地,当场休克.送医院,做CT无颅内伤.住院半月出院.医院诊断,脑震荡并前额破损外伤,外伤自愈会留有永久性疤痕.出院后,头晕至今,无法正常工作.医药费铁通公司已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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