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计算各自的赔偿金,有没有精神损失费?孩子有没有误工费?如果双方协商,是我方先说赔偿数额,还是对方先说数额?
更新时间:2008-03-30 22:15:35
问题描述:
2005年,我们一家三口坐长途大巴出了车祸,司机死亡,我左腿大腿骨折,做了手术,2007年又二次手术取了钢板;我爱人是骨盆几处断裂,无法手术,靠牵引,有一处长得错了位,天天疼痛,不能干重活,八岁的孩子当时额头受伤,缝了几十针,脸颊\\\\\\\\手背上留下明显的疤痕,精神上受了严重的打击,一个学期没有上学,这是一次巨大的磨难,现在我们想找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不知道除了医疗费外,我们分别能得几项赔偿,如何计算,三个人共计得多少损失金比较合理?急切地聆听王律师的指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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