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犯了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不过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在2016.2.1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被取保候审
更新时间:2016-06-19 18:18:47
问题描述:
老公犯了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不过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在2016.2.1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被取保候审,在6月7日在隆安县法院开庭审理,6月15日开庭宣判有期徒刑两年,现在被拘留在隆安县看守所,家里老爸病重,我们上诉申请取保候审或能不能判缓刑?希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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