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7号写的辞职书,写的离职时间是5月7号。结果老板把我的离职时间改成了5月20号,我签了字,但
更新时间:2016-05-18 10:28:19
问题描述:
我是4月7号写的辞职书,写的离职时间是5月7号。结果老板把我的离职时间改成了5月20号,我签了字,但是在5月14号下班前的五分钟就叫我可以走了。我薪资是底薪加提成制的,刚好那天13号收了两笔款,由于是国外的款是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到账的,结果公司以款没到账为由不给我算提成,可是20号前是一定能到账的,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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