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及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金?
更新时间:2006-02-18 06:58:01
问题描述:
情况简介:
我与2001年3月进入一家中外合资公司任司机,一直任职至2006年1月止。
2006年1月底,公司老总找我谈话,与我终止劳资关系,即时发放了我的当月工资及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2006年2月中我向公司提出补发我5年任职,每年一个月共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老总没有应允。理由:2005年12月一天晚上公司办公室丢失了一部手提电脑。当晚我值班(公司安排的,配合物业公司喷杀虫剂),晚上12:00左右离开公司。第二天上午老总发现失窃并报警。其间派出所找我问询过两次当晚值班的情况。案子至今没破。
我的问题:
1.公司老总以此为借口,不肯补给我经济补偿金。
事实上当初老总辞退我时,我就申明,案子没破我不能走。老总说不是因为案子的原因辞退我,是因为公司职位调整。我要求证明我的清白。老总在公司的辞退通知书上文字认可我在任职期间奉公守法,没有不良表现,是因为公司工作职位调整才与我解除劳资关系的。有其签字及公司盖章。
现在我该怎么办?能通过劳动仲裁得到我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吗?另外,这五年间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我有员工出入证明。
2.五年间公司没有给我们员工缴过社保金,我可否要求公司补缴?
请各位热心懂法的朋友们给予信息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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