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胜诉,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5-05 16:10:40
问题描述:
状告人社局社保核算,认定缴费年限错误。
现已胜诉,法院判决撤销原核算单据,要求人社局重新核算。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没有上诉,找到人社局,他们只是按书面意思,按原来的数据重新核算了一次。
结果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行诉法七十一条规定:被告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做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但现在被告就是这样。。我应该怎么办啊??求各位指条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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