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签的合同试用期是半年2015.8.032016.02.02,总的是三年。是与无锡部签的但是
更新时间:2016-01-21 12:09:52
问题描述:
我上班签的合同试用期是半年2015.8.03-2016.02.02,总的是三年。是与无锡部签的 但是没给我合同 后来另一个营业部成立 我们关系要调到现在的营业部 无锡部人事12月份帮退工 估计合同应该现在在劳动局 与新营业部签了新的合同 但是办理劳动录用办理不上 显示我还与别的单位签约 不能录用 现在总部发转正通知 无锡部的负责人不想让我转正 说我不胜任这份工作 理由是我业务开发能力不行 我的岗位是属于后台 还想让我自己辞职 要不就要开除我 其实主要原因我觉得自己是已婚未育 转正了成本支出会变大 而且以后要休产假 但我没证据我们营业部虽然是独立的机构 但是负责人是没有什么权力的 她不想让我走 请问我要是投诉到劳动仲裁 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是应该告无锡部吧?但我现在属于另一个营业部的 还有像这种试用了差不多半年才说不适合这个岗位的 应该要赔我几个月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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