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租赁的房子应该补偿对方装修费用吗?
更新时间:2015-12-08 15:47:14
问题描述:
我的商铺租给了别人,合同到期后他不给租金不还房子。我起诉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执行,现在已执行要回了房子,欠的5万租金从他工资里每月扣1000元。现在对方又起诉我,给我要装修费。我们租赁合同中对装修的约定条款是:“出租房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补偿对方的装修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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