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快工作五年整,2015年10月31日工作4年半,合同到期2015年10月31到期,到期公司没有和
更新时间:2015-12-29 06:15:40
问题描述:
本人快工作五年整,2015年10月31日工作4年半,合同到期2015年10月31到期,到期公司没有和我续签,过了一个多月,2015年11月30号上班期间,因为玩手机公司通知我说老板看到了,要求调离工作岗位,还要给我开警告单子,说最后一次警告再有犯错给予开除,公司说目前没有空的工作岗位让我在家等,公司合同书我也看了,有一条这么写的,在合同期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情况在甲方或甲方的母子工作范围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随变动,我想知道可以变动工作岗位吗?还让我在家等工作,还要让我签警告,再有犯错开除我,可以告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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