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
更新时间:2015-09-24 10:07:21
问题描述:
房屋租赁纠纷:我方为承租方,纠纷内容如下:1、租赁合同经中介地产签订期限2013-6-30至2014-6-30日,合同到期后继续按照原合同内容租到2015-09月终止,并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出租人退租事宜,期间未续签合同。另外,租赁期间原签订出租人去世,相关事务转与其配偶对接;2、租赁期间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承租期间房子的日常维修出租人不予理会,并强令要求承租人自行支付维修和换新费用,承租人已自费维修。届满承租人将自己的物品搬离出租房,并做好清洁要求出租人验收,但出租人以非常规习惯的清洁认定不干净,鸡蛋里挑骨头,要求房子要恢复到承租前一模一样为由拒绝退回保证金,出租人所提出的非正常要求也并未在当时的合同特别提出。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出租人的不合理要求我应该怎么应对?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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