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原横县超大运输公司经理黄xx原借有我的钱未还,2014年5月中旬,我多次找到黄xx叫他还钱, 黄xx却说其由于投资西安的矿山未投产现在还不能还你,如你急用的话你可以先从别处借,利息由他来付,当时,我说:我在这里又不识人能去哪借?后来他说:去谢xx(我与他素不相识)那里借,我巳同他说好了,以你的名义借,你找个像韦xx这样的有头有面的人担保就得了,于是我便找到韦xx为我担保, 5月14日,黄xx、韦xx便与我一同到谢xx处介绍我与谢xx认识并说明来意,谢宏伟便同意借给我160万元,便拿出其事先准备好的格式借条叫我在空白处填写上内容,再分别由韦xx在借条上签上担保人名和相关信息 。 借条签好后,谢xx说今天钱未到位明天你提供信用社账号再转给你,第二天我找到黄xx叫他同我去要钱, 黄xx却说由于其先前投资西安的矿山借有有谢xx的160万元钱未还,他不给钱,除非再以你的名义另多借一笔,我可以用我西安的矿山的股份抵押给你,所有利息也不要你负责.当时,我又急于要钱还给人家、又想求黄xx帮我办事便同意了,后来又叫我找担保人,我说人家不愿意担保,后来谢xx便说无人担保那黄xx(巳无还款能力的人)你就做担保人吧,于是当时黄xx便提出说借100万元,后来,谢xx说要先扣利息的,你要100万元到帐的话我叫会计算一下先,后来谢xx的会计(廖xx,是后来去信用社填单我才知道她名字的)说要100万元到帐须借120万元才行,然后谢xx拿出两份其事先准备好的格式借条叫我在空白处填写上内容,再由黄xx120万元的借条上签上担保人名和相关信息 。 借条签好后,谢xx和廖xx便与我到横县xxx分社的柜台转账给我,16点25分时,谢xx用以其名开设于横县信用社,卡号:622992090xxxxxx转130万元入以我名开设于横县信用社,卡号:622992050xxxxx的银行卡,同时的28分、29分,又分别叫我按密码,以80万元和50万元转回到谢xx设定的廖xx的622992050xxxx账户; 同时的36分,谢xx又再从其妻黄x坚名开设于横县信用社,卡号:62299200xxxx的账户再转135万元给我上述账户,但又仅过两分钟,即同时的38分,又叫我按密码,以85万元和50万元又转回到谢宏伟设定的廖xx的622992050xxxxx账户; 同时46分, 谢xx再从其卡号:622992090xxxx转93.8万元入我上述账户 。经谢宏伟上述操作, 谢xx实际所支付给我仅是93.8万元 。93.8万元到帐后,黄xx马上又同我说:你能不能先给我用一两天?我走下帐就转回给你了,当时,我听他说一两天就同意了,并按他提供的账户转给他了,转完账后,谢xx、黄xx和某个领导就去贵港了。后来黄中合也未把“走帐的钱”转给我,几个月利息也一直说目前暂时困难没有还,而谢xx每个月都派人来逼我还,我为了不影响到担保人(韦永通,年事巳高)的身心健康,又四处借债还息,还了六个月确实借不到债来还息了, 谢xx便恶人先告状,一纸诉我到法院(活封了我的驾校310万元的股份)并利用黑社会的人员多次到我经营的驾校闹事,到我家里和担保人(韦xx)家里骚扰恐吓。严重影响到我和担保人(韦xx)及家里人的身心健康,也使一贯诚实、讲信用的人的声誉大打折扣,生活没有着落。另外,头一笔借款160万元并未实际到我账户(只是走账),也未把黄xx先前160万元的借条还给他,致使黄xx也不把他矿山的股份抵押给我,现在的我,签借条借的钱不到我手,利息也是我四处借高利贷来帮还, 黄xx承诺给我抵押的矿山股份也不签给我,我经营的驾校股份也被查封, 致使我一无所有,有的只是不断生息的高利贷债务,我还如何能生存?
后来,我又按谢xx的指示分别在2014年7月19日、8月20日、9月29日、10月20日、12月1日、12月9日分别通过网银转账76万,其中转淡x47.4万元(7月19日16.8万元、10月20日16.8万元、12月1日5万元、12月9日8.8万元),廖xx16.8万元(8月20日),余xx11.8万元(9月29日)。但现谢xx和黄x坚均称上述三人与他们无关系,拒不承认我所转的260.8万元与其有关,但我签署的借条却是280万元,现谢xx硬凭两张借条,要我还其本金28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这样先暂且不计我巳用现金还给谢xx的14.8万元,也不计相应的利息,仅就转账而言,我就白白被谢xx、黄x坚、廖xx、淡x、余xx合伙套骗260.8万元 。我认为谢xx黄x坚、廖xx、淡x、余xx等人以上行为已不仅仅是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而是彻头彻尾的高级合伙诈骗,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