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的二婚夫妻,共同生活了17年,以南方退休工人名义共同购买房屋一幢,但未办理房产证,现双方已协
更新时间:2015-06-08 22:20:06
问题描述:
50多岁的二婚夫妻,共同生活了17年,现已经都70多岁了,以男方退休工人名义共同购买房屋一幢,但未办理房产证,现双方已协议离婚,协议书写明归男方,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一定金额,离婚协议还注明双方有责任协助办理房屋相关手续,而该补偿金男方已私人借款后给予了女方。现男方需要办理房产证,从房管所中得知办理手续都需要女方到场签字确认,现在女方拒不到场,而且提出要签字必须在要8000元钱,针对此事,急需帮助,我该如何办理房产证。通过法院打官司会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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