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4-10-18 22:50:33
问题描述:
公司以14年10月15日拒绝部门经理安排的工作,下午工作时间又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吃零食,为由,说我自到公司工作期间多次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并多次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对于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我辞退通知书,表示从10月18日起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合理吗?第一我没有多次拒绝领导分配的工作,有记录,没有多次违反劳动纪律,请问这辞退通知书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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