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一户一表纠纷+违约金的核算日期
更新时间:2014-08-12 15:31:45
问题描述:
2012年9月购买重庆**广场A栋公寓,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时间爱你为2014年3月31日,后来开发商逾期交房,一直到2014年7月4日才取得工程验收合格备案登记证,所以开发商给予的违约金核算天数是到7月4号为止,但我们很多的业主前往接房发现很多的问题,要求开发商整改,但一个月左右过去了,开发商没有任何的诚意,并且只有完全办理了接房手续的人才能先划拨违约金,所以有以下两个关键性的问题需要请教:
1,针对目前的情况,违约金的核算天数是以开发商获得验收合格备案登记证的日期,还是说业主实际接房取得房屋钥匙的日期?
2,水表是开发商采取总表和分表的方式,每户虽然有水表,但是没有户口和身份,业主无法自行前往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只能由物管代收,业主该如何进行维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供水:一户一表入户” ,这个的解读含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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