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人,按人才招聘到浙江兰溪**铝业
更新时间:2014-03-18 21:32:19
问题描述:
我是河南人,按人才招聘到浙江兰溪**铝业公司上班,由于效益不好***铝业关闭,但三年前,也就是我来公司的第二年,买了公司新盖的一套住房,交首付3.5万元,每月从工资里扣1仟1佰元,必须在公司干10年,把余款交清房产证归个人,我是大学毕业,专业为冶金专业,公司招我来也是看重我在专业上的能力,可现在我所在的铝电解厂关闭了,公司的股权也转让给了一个大型的私人企业,现在的私人企业在内蒙有他的分厂,也是铝电解厂,我去哪儿和我人两地分居,我不想去,可要不去,在浙江兰溪**铝业公司就没有我合适的工作,我就必须把房子交给公司,这个房子按购房合同(原来的价格)共35万元,可现在市场价80万,而且我已装修,我现在若把房子交给现在的企业,我损失装修的钱,从工资里扣的钱也要损失一半当房租,还有房子这几年涨价的钱。我觉得公司股权转让,新企业应和我们从新协商签合同(因原合同是和原公司签的),由于股权转让原合同应作废,可现在的企业就不和你协商签新合同,逼我去他的分厂内蒙铝电解厂,我很不想去,又不想损失,我想打管司,不知能不能打赢,请律师为我分析一下,我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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