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我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吗?
更新时间:2013-11-04 08:39:34
问题描述:
我与爱人在不同地方工作,我们平时都是AA制,由于我收入较高,家里开支全是我一人负责,车房都是我一人出资购买。我爱人有工作,平时自赚自花。最近两年,我爱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做生意为由,向别人借了很多钱,实际上这些钱他是用于放高利贷,结果他借出去的人跑了,这一切我全不知。现在借他钱的人要起诉他,连同我一起起诉,因此我很冤枉为他还了很多钱,陆续已达86万,现在又来一张26万,我不知后面还有多少?我现金全赔了,一车一房也没了,下面我怎么保全我还有的财产?离婚?按法规听说之前共同债务也得还。不离,他欠的债我还得为他还。财产分割只是对内两人有效,对外无效。难道没有哪条法规能保护我这样的无辜的人财产吗?难道我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把我还有的一车一房再“抢光”,再让法院封了我的银行工资户头。我爱人只会认错也无别办法。我们去起诉跑了人,法院说对方没钱没办法,什么话?无语。别人欠我爱人钱,法院没办法?我爱人欠别人钱,法院可拍卖我房产,车子,现金?谁能帮我保全后面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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