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临时工交通事故后赔偿问题咨询
更新时间:2013-07-29 21:20:06
问题描述:
2011年10月我单位临时工司机出车办公时发生车祸,住院费用单位全报。因单位未给临时工参保,后委托市级工伤部门给予劳动能力级别鉴定 定为五级。准备参照咸阳市工伤待遇支付标准给予赔偿。但当事人提出应按陕西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进行,我想问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级别与工伤级别鉴定冲突吗,省上社平工资、护理、伙食等标准与咸阳市不同,应参照哪个来支付,另外按照人身伤害赔偿之后,是不是一次性了清,患者如果要复诊或旧伤复发是不是不再有赔偿之义务?最后想问,车祸如果司机负主责,是不是也算受害人?这个案例到底应该按工伤走还是人身伤害走?精神损失费怎么核算?请尽快答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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