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协议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3-07-16 10:53:25
问题描述:
您好,想咨询关于竞业协议的问题,
我是做软件开发工作,曾经与公司签有竞业协议,
我现在和朋友自己成立了一家软件公司,并已从原公司辞职,主要的起诉理由是,协议里有“在职期间不得组建公司,与本公司竞争”的条款,而我认为,我虽然在职期间成立了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但是公司并没有开始运营,所以没有给他造成竞争损失,不应赔偿。
请问律师,我的这种观点是否成立?法院是否应该认可?
(现在一审判决书已经下来了,判我全额赔偿,而判决书上并没有我的这一观点,请问是不是对方在有意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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