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09年年底结婚,婚后两年我们一直
更新时间:2013-07-03 18:48:38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09年年底结婚,婚后两年我们一直在外打工,2011我们在医院查出他无生育能力,2012,2,20我们收养一女儿。由于我没有照顾小婴儿的经验,婆婆让我和孩子在他的老房子的炕上与他同住,但是她很快就烦了。收养了孩子丈夫就又外出了,婆婆烦了我叫丈夫回来,丈夫已不再听我的了。孩子70天我实在无奈只好回了娘家,(也就是2012,5,1号)。。一直道2013初 丈夫只是每月寄奶粉钱,我和孩子其他情况丈夫及其家人从不过问。我无奈2013,3,5起诉与他离婚,2013,6,3法院依我们不符合离婚条件为由不准我们离婚。从我起诉到现在他表示为不离婚,但是他奶粉钱不寄,还在一审时向法院提出让我分担他父母为他盖房及结婚所花的一切费用。 我想知道他及其他家人触犯了婚姻法中的那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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