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前妻2008離異,小孩歸女方撫養.(財產分割時女方多分);協議每月生活負擔700元,學費醫
更新时间:2013-04-20 13:53:59
问题描述:
我與前妻2008離異,小孩歸女方撫養.(財產分割時女方多分); 協議每月生活負擔700元, 學費/醫療另算; 基本年底還會產生5-6千費用;我基本年承擔1.5萬;
現在女方欲起訴我撫養費不夠, 咨詢如何確定撫養費合理性.(我不加班稅后月入5千多,房貸1千8,再婚后老婆無固定工作),如果請律師費用大概多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