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发生车祸,宝宝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更新时间:2012-08-08 08:13:43
问题描述:
2011年10月1日我宝宝出生,2012年3月15日我老婆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15路公交车撞伤被120送往医院,医生诊断左胸第1肋骨骨折,胸部有积液,肺部有淤血,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住院16天。交警认定公交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宝宝被迫断奶并委托亲戚照顾。出院后由于身上的伤还没有痊愈,所以很长时间都不能抱宝宝,根本无法给宝宝任何母爱。妈妈和宝宝的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但是事故发生后公交公司的态度并不是很好,在理赔方面更是拖拖拉拉。对我宝宝连只言片语的问候都不曾有过,现在双方协商赔偿,公交公司也拒绝对我宝宝的任何赔偿。我真的很迷茫,事故发生了,我很悲痛,也很不幸,但是我能理解,也能坚强面对,可是公交公司的做法和态度,又让我们一家如何能去原谅他?身上的伤慢慢会好,但是心灵的创伤又怎能轻易愈合。我宝宝幼小的心灵又怎能承受得起这样的伤痛?我又该什么办?我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我宝宝因为这次车祸所受到的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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