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问题
更新时间:2012-06-28 17:10:03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于2007.7开始在一家幼儿园任职,每年都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只有育婴师证,在2009年更换园长的时候,园长曾经让我们写下一份说明,内容大致为:到了2011年,如果本人还未拿到教师证,幼儿园有权辞退本人。
因为想继续留在幼儿园工作,所以我们也没有其他办法,才在说明上签名的。2010年,幼儿园通知我们参加过一次幼儿学前专业的培训,培训费为520元,是由我们个人支付的。
今年,幼儿园以无教师资格证为由,提出2012.7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与本人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另外有4名外聘教师同时提出辞职,单位又提出给我机会让我留下继续工作。
请问:
(1)请问单位有义务帮我们支付这笔培训费吗?
(2)根据以上情况,我可以提出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吗?如果可以签订无限期合同,应该怎么做(个人档案在市人才中心,不在劳动局的)?
(3)如果单位以无教师资格证为由不同意签订无限期合同,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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