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同时已被认定为工伤能否得到双赔?怎样索赔?
更新时间:2012-04-25 17:33:02
问题描述:
我的问题是这样:家人今年1月份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1)已被认定为工伤,但在治疗期间单位只是先预发几百元生活费,说是等到工伤报销后要扣回预发的钱。(2)对方全责。对方的车是出租车公司的,有交强险 。保险公司已垫付1万元医药费,(3)确诊为:1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2左腓骨小头粉碎性骨折。已做复位内固定 宽骨取骨术 植骨术手术。第一次治疗已用了3万多,一年后做内固定取出。我想问: 1 如何保证诉讼时效? --- 如果一年以后取出钢板再索赔,诉讼时效已过。 2 :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医疗费问题---用医药费发票复印件(盖有医院公章)能否在工伤这边报医药费(能否得到两分医疗费)?3:现在还在康复中,还在持续误工中,如果现在提起诉讼或找对方要现在已产生的误工等费用,下次诉讼还可以提出赔偿后续的误工费吗? 4:还想在原公司上班所以不想得罪公司,工伤这边应该怎样处理?5: 律师费问题---律师费还有诉讼费可以要求对方出吗? 健康无价--我想得到最大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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