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复位后取出.我这属于几级伤残?现在我出院还在他这里上班.也没有什么合用,只有工资上有我的名字.这可以作为以后的证明吗?
更新时间:2012-02-28 22:49:52
问题描述:
去年9月我在工地上夜班的时候,不小心从6.8米处坠落到水泥地面.
当时老板为我支付了医药费;护理费;调理费等.
出院诊断:腰2椎体爆裂性骨折,腰5椎体峡部裂,全身多处皮肤组织挫伤.现在里面加了钢钉,骨折复位后取出.
我这属于几级伤残?我老板没有帮我上报事故,现在我出院还在他这里上班.也没有什么合用,只有工资上有我的名字.这可以作为以后的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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