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购买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2-02-27 20:32:0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父母于2011年3月与梁某买了一套二手房14万元,可是当时为了避讳14的数字,大家一直认为协议上改成13.8万,另外的2千块仍照付。随后房主又多次要额外相关费用3千元,我母亲当时就现场付给她,没有书面凭据。随后我父母就搬进去住了,该房子为集体集资房没有土地证,我们未能办理过户手续,只是拿到了她的房产证。2012年2月原房主决定要求要回原房子,请问:1、如果我要求协议书上的钱及额外未立书面协议的钱是否能退回?2、我该怎么争取使我的利益不被侵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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