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让我交契税和维修基金,再谈这个交纳契税、维修基金的问题,有没有标准?
更新时间:2012-01-14 22:17:38
问题描述:
我在去年买了一套精装房,合同中写明在2011年12月31日交房,售楼处打电话告诉我在2012年1月9号交房,可在看房时,装修不达标准,我在验收单上写了不达标的地方及问题,并了签字,地产商让我交契税和维修基金,我没有交,并告诉地产商等把不达准的问题解决了,再谈这个交纳契税、维修基金的问题,请问我这样做对不对?地产商存在不存在交房违约的问题?我国对精装有没有标准?这件事,我应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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