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对方在用途和租期上违约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1-04 17:18:14
问题描述:
我家的门面房租给一国营单位做机房使用,对方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分出一部分做营业厅,且五年前,2006年12月18日签的一份十年合同,前五年一次性付款,后五年按同地段市场行情取中间值,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现在五年过去了,对方以我要求的房租过高,重新签一年合同。算违约吗?实际租金我是按我左右20米最高和最低的租金取中间值计算的。现在不同意签一年,他们就一直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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