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赔偿
更新时间:2011-11-29 11:38:47
问题描述:
2011年11月9日~在成都申蓉4S店打算按揭购买雪弗兰科鲁兹1.6SEMT轿车~因担保公司隐性收费过高~所以打算退订~给4S店交了5000订金用于购买此车~期间未和担保公司以及4S店签定过任何关于按揭的合同条款~合同关于付款的条目如下:分期付款: 乙方要求以按揭的方式贷款购车,向甲方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汽车消费贷款(乙方不得自行申请其他途径的车贷业务),并支付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千元整)作为购车定金,以充分保证乙方提取新车.在按揭办理过程中,乙方需全力配合,如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按揭手续一旦启动,非客户本人征信原因,客户不能随意解除按揭合同.想咨询一下如果退订此车~4S店是否有权扣除我的全部订金~或者扣除违约金该多少~在此谢过找法网的律师~麻烦您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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