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买受人逾期付款,买受人算违约吗?
更新时间:2011-09-14 14:55:55
问题描述:
本人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11年8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房款,本人于11年8月26日(周五)中午通过异地银行转账将足额款项转至其公司账户,银行也打出了当日成功打款凭证,因当时对方财务快下班了到次周一再查,但到周一开发商说没有收到,后经本人查证发现在打款时将对方开户名少写了两字,致使对方没能按时收到,本人发现后,立即重新打款,并确保对方已经收到。现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如买受人逾期付款,双方同意自买受人逾期付款之日,本合同自行解除,通知本人领退房款。 请问,像此种情况,买受人算违约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