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证券投资,亏损有刑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5-04-15 01:46:00
问题描述:
2001年6月,我司老总以我的名义向公司借款150万,在华泰证券开立帐户(我的名字)进行证券投资。同时老总与我和实际操作股票的第三方签定的委托协议。我主要负责资金,而第三方负责实际的股票买卖。到2005年,股票帐面资金亏损剩30万,现我公司面临破产,而150万的借款还在财务,请问,象我这种情况,用公司的钱投资证券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注:我公司为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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